【BNO續領】英國或向港人提供庇護 BNO持有人或有望獲居英權?
- Roi Advisory

- May 27,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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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d: Jun 4, 2020

受社會局勢影響,不少曾持有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(BNO)的港人紛紛重新申請或續領,BNO僅為旅遊證件,持有人並無居英權。英國下議院於今年2月首讀通過要求為BNO持有人爭取居英權的《香港法案》,並將於9月11日進行二讀,意味持有人亦有機會獲得居英權。同時,據英媒的消息,英國首相約翰遜擬向港人提供庇護。
英國自由民主黨議員卡邁克爾(Alistair Carmichael)提出的《香港法案》(Hong Kong Bill 2019-21),支持讓BNO的持有人享有居英權、工作權,以及重啟BNO申請。法案已於2月25日在下議院順利通過首讀,並將會在9月11日進行二讀。
現時續領或申請BNO,只限在1997年或以前曾持有BNO,或曾在父母的BNO內「Included child」一欄中列有姓名的人士。如法案順利通過,意味1997年出生但未曾擁有BNO的港人,或有機會申請BNO,而BNO持有人亦有機會因此法案,而獲得居英權。
網上續領BNO
只要在1997年之前曾經持有BNO,無論護照已經遺失或過期,都可以在網上進行續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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